清明、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南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人张亿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3月至8月,张亿在人防数字化警报器项目采购过程中,先后两次收受项目中标方共4条青花瓷香烟和钓鱼竿一根(共计价值4200元)。2020年1月,张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广昌县供销社原主任高水泉长期占用下属企业公车问题。2011年12月,高水泉任县供销社主任期间,县供销社假借下属企业广昌县供销社总公司名义,由总公司出资违规购买一辆公车,价值139800元,长期占用使用。此外,县供销社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2019年12月,高水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规购买的车辆交由国资部门进行处理。
上述2起典型问题,收受礼品的有之,变相配备占用公车的有之,反映出少数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然置若罔闻,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必须严肃处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时刻自警自省自重,守住行为底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树立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